時間:2015-08-07 11:00來源:現(xiàn)代快報 作者:中國航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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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師說法
以不登機的方式維權(quán)
有些得不償失 針對這一事件,江蘇圣典律師事務(wù)所的高俊律師認為,雖然這62名旅客導(dǎo)致了航班的二次延誤,但他們并沒有過激的行為,“他們是有權(quán)利不登機的,所以如果通過不登機表達自己的訴求,那這樣的維權(quán)行為就是合法的。”不過,高俊也表示,雖然旅客的行為并不違法,但用這種方式維權(quán),其實也不是最佳的選擇。“他們大可以先乘機返航,再收集包括機票、公布的航班時刻表等相關(guān)證據(jù),向航空公司總部或消費者協(xié)會進行投訴。以不登機的方式維權(quán),其實也是耽誤了自己的時間和精力,有些得不償失。”高俊說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