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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6日,東航集團公司召開2016年法律工作會議。會議貫徹落實國務院國資委中央企業(yè)法治工作會議精神,總結一年來集團公司法治工作,分析當前面臨的形勢,研究部署“十三五”時期法治東航建設主要任務,明確2016年重點工作。東航集團總會計師徐昭,東航集團總法律顧問郭俊秀,東航股份總法律顧問郭麗君出席會議。國務院國資委政策法規(guī)局局長郭祥玉,民航局政策法規(guī)司副司長郭仁剛到會并講話。會議由郭麗君主持。
徐昭對公司整個法律系統(tǒng)在改革發(fā)展過程中所作出的突出貢獻表示肯定,并就如何協(xié)調推進法治東航建設,做好國際化發(fā)展大背景下的法律工作提出四點要求:一是樹立國際化經營的法律風險意識;二是切實加強國際化法律環(huán)境的研究;三是建立國際法律風險防范機制;四是建設一支高水平的國際化法律隊伍。
郭祥玉對東航法治工作取得的成績給予充分肯定。他表示,東航主要領導高度重視法治工作,身體力行、率先垂范,出題目、提要求,給平臺、給政策,切實將法治建設作為“一把手工程”予以推進,專門將法治建設目標任務寫入“十三五”規(guī)劃,上升為公司戰(zhàn)略。近年來,東航法治工作服務于中心工作,發(fā)揮了重要作用,取得了豐碩的成果,并結合企業(yè)實際,積極探索創(chuàng)新,已走在了中央企業(yè)前列。郭祥玉希望東航集團結合自身實際,順勢而為,借勢發(fā)力,努力推動法治工作再上新臺階。
郭仁剛重點介紹了2016年民航局法治工作具體安排,分享了加強民航法治建設的經驗,介紹了“十三五”時期民航立法規(guī)劃。
會上,郭俊秀作法律工作報告,回顧總結了2015年東航法治工作,指出了當前法治工作存在的問題,部署了2016年東航法律工作。
當天下午,徐昭就東航集團面臨的形勢和任務作了專題報告,深入淺出地分析了未來幾年航空業(yè)面臨的發(fā)展形勢,指出了東航的優(yōu)勢和短板,繪就了東航發(fā)展的藍圖。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作了保險審判事務若干問題的專題講座。
集團公司各投資公司,股份公司各分(子)公司、二級單位,以及機關相關部門法律工作負責人參加會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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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航集團公司召開二O一六年法律工作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