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間:2016-03-22 09:19來源:環(huán)球旅訊 作者:航空
|
漢莎航空于2015年9月開始向每一筆通過GDS完成的預訂征收16歐元的分銷費,這一舉措一直備受爭議。不過,漢莎航空稱,收取分銷費對該公司收入并沒有多大影響。 到目前為止,漢莎航空尚未公布任何相關數(shù)據。所以,誰都不知道漢莎航空是否已成功說服旅行社放棄使用GDS,轉而使用直連平臺購票。 但在3月17日舉行的2015年財報發(fā)布會上,漢莎航空的董事長兼CEO Carsten Spohr稱,收取分銷費對公司的財務狀況“沒多大影響”。 Spohr說“因為收取了分銷費,有的市場上的機票預訂量有所下降,但另外一些市場上預訂量又有所上升。” 盡管沒有給出數(shù)據,但Spohr稱,因為有的GDS愿意支付這筆額外的費用,公司的收入也有所增長;同時,漢莎航空也成功降低了分銷成本。 有趣的是,Spohr現(xiàn)在的說法和去年漢莎航空剛開始征收分銷費時不大一樣。當時,漢莎航空稱,征收分銷費是因為公司的分銷成本壓力太大。 可現(xiàn)在,Spohr卻說,收取分銷費“很大程度上不是為了成本或是收入的考慮”。 “這是一個戰(zhàn)略問題,像我們這樣的航空公司以后應該如何處理機票分銷的問題。” 目前,漢莎航空非常希望能與顧客建立更直接的關系,該公司也公開表達了這一愿望,Spohr補充道: “我們需要并希望能與我們的乘客、顧客及企業(yè)客戶建立更直接的聯(lián)系,我們也希望能夠直接掌握他們的數(shù)據。 “當然,我們使用這些數(shù)據是為了給乘客提供符合他們需求的產品。如果你自己都無法掌握乘客的數(shù)據,你如何做到這一點。 “所以,我們這樣做,絕不只是降低成本這么簡單,這是一個戰(zhàn)略問題,我們相信未來的銷售渠道應該是這個樣子的,我們對此舉的效果也是持積極態(tài)度的。” 有消息稱,征收分銷費引起了部分GDS的不滿,但Spohr予以否認并稱,時間剛剛好,市場也已經成熟,于是我們做了這個決定。 Spohr還表示,其他航空公司也將加入到收取分銷費的行列中。 盡管目前還沒有航空公司宣布即將收取分銷費,但也沒有航空公司公開批評或聲援漢莎航空的做法。 去年10月于赫爾辛基舉辦的CAPA全球航空峰會上,全球GDS巨頭Amadeus的行業(yè)事務副總裁Svend Leirvaag提出,如果航空公司跟風收取分銷費,監(jiān)管人員或其他相關人員是否能提取訴訟,因為航空公司這樣做就違反了歐洲CRS行為準則等已有的監(jiān)管框架。 Svend Leirvaag還表示,有消息稱,在最近于美國舉辦的IATA大會上,漢莎航空還建議其他航空公司也收取分銷費,“從理論上說”,難免有人會懷疑漢莎航空是在“串通”其他航空公司。(Claire編譯 編譯自Tnooz) |